记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徐桂元
在国内,面对“一切向钱看”,他说:我是共产党员律师,应收的钱该减则减该免则免;在国外,面对恶意攻击中国,他说:我是共产党员律师,当即据理反击;他的团队,遇事讲:咱是共产党员律师……他就是现任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党支部书记徐桂元。
徐桂元,1952年生,1976年入党,1984年从事律师工作,问他“共产党员律师”究竟有怎样的内涵?他回答,就是那份特殊的责任、热情与荣耀!
在轰动全国的宋永佳(乔四)流氓案件中,徐桂元是“乔四”的辩护人。那时他还属于司法厅公务员性质的律师,每月只有不足100元的工资。“乔四”家属先后3次拿出巨款向他表示心意,但都被他婉言谢绝,他对“乔四”家属诚恳的说:“这钱我不能要,律师不能背着包袱去说真话、交朋友。”
在美国进修期间的一次学术交流会上,一位美国人士由“中国执行难”借题发挥攻击中国的法律制度。徐桂元当即走上讲台针锋相对进行了反驳,维护了国家的尊严。他作为中国(黑龙江)律师代表团团长,率团赴日参与向日本政府索赔的跨国诉讼。在日期间他不游览不休息,连日在广场、校园和国会大厦向日本各界和20多位议员演讲,揭露侵华日军遗留毒气弹伤害中国百姓的罪行与日本法院裁判不公的真相。受到了中日业内与日本友人的高度赞扬。
在和当事人陈某母亲(美籍华人)周子英的交谈中,周对其子陈某被捕被诉表示极为不满,并扬言回美国后要披露“所见所闻”。对此,徐桂元没有置之不理,而是耐心告诉她“你来的是中国律师所,请的是共产党的律师”。后经两审辩护,终审判决宣告陈某无罪。此后,周某从美国多次来电话称,“真的没想到,大陆的律师和我们想象的真的不一样”。
徐桂元为了教育儿子将来要报效祖国,在“九八抗洪”已捐巨款后,又亲自买了两吨多的蔬菜、水果、鲜肉和白酒并与老伴和儿子一同到江堤慰问解放军。儿子留学国外有人拉他信邪教,儿子斩钉截铁地说,“你别扯,我爹是共产党,我能背叛我爹吗?!”听到儿子说这件事儿,他激动地流下了热泪。
徐桂元有个口头禅:“咱们是谁?咱们是共产党的律师!”随着律师行业体制改革,自1994年原省市直在编律师所先后撤销,原有的律师基层党组织也随之撤销。同时,以合伙制为主的律师机构不断增加,仅省直律师所已高达百余家。由此,如何加强党对黑龙江省律师队伍的领导,不仅是司法机关党委关注的实际问题,同时也是各律师机构规范建设与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经徐桂元提议,1996年由3家律师所率先成立了联合党支部,隶属于省厅机关党委。在此基础上,于1998年大公律师所党支部正式成立。
大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抓全员理想信念教育不松劲。针对律师执业流动性大、政治素质参差不齐、许多律师一心“向钱看”等情况,党支部采取了经常召开吸收党外群众参加的党支部(扩大)生活会;组织党员群众拜访抗联老战士讲抗联史;通过不拘一格的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了广大律师的政治素质,真正领悟了在我们国家党的领导地位是任何政治势力都无法取代的,只有共产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刻内涵。克服了不关心政治的不良倾向。在全所形成了“咱是共产党的律师”的基本理念。在实践中绝大数律师接受了“耐住清贫,耐住辛苦才能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思想。二是抓组织建设不松劲。实践让党支部一班人认识到,党支部是党员活动的载体,是党员和群众的家,是密切联系群众团结一致向前奔的枢纽。党员表率与组织核心作用发挥的如何关键在党支部建设上。克服了人员流动大、上级部署活动少、本所与外界个别人对开展组织活动不理解等重重困难,认准党支部就是大公律师所的核心这个“死理儿”,先后发展了3名新党员,并培养一批积极分子。
徐桂元在大公所努力树立“一切从大局出发,法律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百姓民生”的理念。近几年来,大公律师事务所一共受理涉及国企改制兼并、国企债务的案件162件,其中调解处理45件,占已终结案件总数的40%;参与代理接待职工上访近百余人次,其中群体性上访9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反映情况5次。许多案件取得了当地政府、受理法院与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社会效果。
徐桂元常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与作用是任何政治力量都无法替代的,跟党走没错,我永远是共产党员律师!”